根据我司评估师事务所备选库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拟对广物汽贸评估师事务所备选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入广物汽贸评估师事务所备选库的条件:
(一)入选广东省国资委最近一期评估师事务所备选库;
(二)有省属企业或4S店的执业经验;
二、申报材料(见附件1、2)
(一)关于加入广物汽贸评估师事务所备选库的申请;
(二)评估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
三、备选库的管理及使用
(一)评估师事务所加入备选库采取自愿申请、广物汽贸审核确认的方式。如果报名户数不超过10家,原则上全部入围;
(二)入库的评估师事务所应悉知并同意广物汽贸有关评估师事务所选用的政策规定;
(三)备选库的使用范围。除特殊受限项目(如地域受限或上市限制)外,其他由广物汽贸(或子公司)委托评估师事务所开展的单项资产(包括各类土地、房地产、机械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评估、资产组合评估、企业价值(包括企业整体资产、企业建设项目等)评估、其他资产评估以及相关的咨询业务。委托单位应从备选库中通过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择优选取评估师事务所。
(四)评估师事务所备选库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年更换一次,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从备选库成员名单中清除。
四、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拟申请入库的评估师事务所请按附件1的申请范本及表格,填好后连同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提供的资料,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送广物汽贸资本运营部(申请材料可直接报送或邮寄,必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gdqmsg@163.com)。如过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冯梅, 联系电话:86318471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1号楼209室
邮编:510520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内容附件: 关于更新评估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