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基层工会:
为了提高广东省职工学习技能、钻研业务、提高技艺、勇于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及时发现、选拔和培养人才,推进现代汽车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粤技组函〔2015〕1号文)部署,以及《广东省职工技术大赛工作规程》(粤工总〔2013〕14号文)要求,广东物资集团公司和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2015年广东省汽车营销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汽车营销行业的发展。
二、赛事组织
在主办单位的指导下成立组委会负责竞赛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组织管理。
(一)组委会
主 任:支光南 广东物资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工会主席
副主任:罗荣光 广东物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韦国志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一平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
总经理
陈开源 广东物资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
李定斌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
会主席
廖 璇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 粤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特文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炯彬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李定斌(兼)
副主任:刘特文(兼)、程 钢
成 员:魏 燕、赵 晖、张万里、母红梅、杜国妍、
卢忠坚、邱文胜、罗四新、杨 霞、吴颖智
(三)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竞赛会务组、专家组、仲裁组。
1.会务组
组 长:马路平
组 员:李 萍、陈 璇、赵玉礼、尹 亮、马春蓉、
曾 莹、邓远欣、谭 智
2.专家组
组 长:赵 晖
成 员:饶国剑、彭智兵、刘 平
销售顾问考评小组:
组 长:周伟坤
组 员:陈董超、张晓华、刘丹华、郭子云、张 彬、
肖 晖、苏嘉亮、淡汉华、钟伟华、纪景琛、彭建华、
马金亮、凌福珍、胡 威、张秋芳、罗伟权、陈君喜、
陈珊珊、樊积添、罗春香、罗冬苑、梁柏炼、彭镇海、
张 伟、黄小彤
3.仲裁组
负责竞赛过程中争议、投诉和违纪的裁定。
组 长:李 荐
成 员:钟玉生、王 煜
三、竞赛项目、标准
(一)竞赛项目:汽车营销技能
(二)竞赛标准:竞赛以汽车营销行业标准为依据,结合当今汽车营销职业技能要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能、新思维等相关内容。
四、竞赛程序
竞赛分初赛、决赛第一阶段和决赛第二阶段进行。
(一)初赛(理论)
初赛以笔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前60名进行决赛第一阶段。初赛时间定于2015年7月3日(星期五),笔试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4号楼215室。
笔试内容包括行业历史、汽车原理、三包法认识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环保排放、道路安全、行业要闻、保险知识、诚信道德等方面。
初赛成绩的30%计入决赛第一阶段总成绩。
(二)决赛第一阶段(实操)
决赛第一阶段的时间定于2015年8月6日至7日,比赛内容是需求分析和绕车介绍二项(根据就职品牌进行20分钟客户需求分析及现场绕车),满分100分。决赛第一阶段的总成绩由决赛第一阶段的成绩加初赛成绩的30%构成,决赛第一阶段总成绩的前10名进入决赛第二阶段。比赛地点:广物汽贸•广物君沃、广物汽贸•名车汇。
决赛第一阶段总成绩的60%计入决赛第二阶段的总成绩。
(三)决赛第二阶段:包括三个环节:风采展示、案例分享、现场问答。
决赛第二阶段定于2015年9月8日进行,进入决赛第二阶段的10名选手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以风采展示(占20分)、案例分享(占20分)、现场问答(占60分)的形式进行,由评委打分。
(1)风采展示:选手自备3分钟短片(不限风格,表现内容体现任职品牌及团队形象、工作环境、工作内容、个人兴趣爱好、性格特点等);
(2)自身参与的优秀营销案例分享(可以演讲或PPT演示形式),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评委根据案例进行现场提问(2名评委提问)。
决赛第二阶段(总决赛)的总成绩由决赛第一阶段总成绩的60%加上决赛第二阶段的成绩构成,并按总成绩(总决赛)高低进行排名。若参赛选手出现同分的,则同分选手进行加赛,以抢答的形式进行,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五、参赛选手资格
(一)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二)参赛选手为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在职的汽车销售人员。
(三)公司每个专卖店参赛人员不少于2人。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22日止。
报名程序:各参赛选手可在OA协同或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qc.com.cn)下载报名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如实录入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OA办公系统发到党群工作部陈璇,或邮寄到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4号楼209室,联系人:陈璇,联系电话:020-86329264。)
(二)2015年6月23日-6月26日由大赛组委会对各参赛选手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或不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进行电话告知。
(三)审核资料时若发现有造假行为者将取消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
(四)参赛选手凭报名表(加盖部门公章)、身份证参加笔试。
七、奖励设置
(一)省总工会奖励:
1.获决赛第二阶段(总决赛)第一名,将由广东省总工会按程序颁发“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2.获决赛第二阶段(总决赛)前五名选手,由主办单位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荣誉称号。
(二)公司奖励:
1.一等奖一名:公司奖励5000元,每月增加技术岗位津贴500元;
2.二等奖二名:公司奖励3000元,每月增加技术岗位津贴300元;
3.三等奖三名:公司奖励1000元,每月增加技术岗位津贴200元。
4.公司每月增加技术岗位津贴有效期一年。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竞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方可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检录进入赛场(理论比赛提前15分钟,实操比赛提前30分钟),按指定或抽取的编号参加比赛。比赛正式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摄像工具和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到不明的应举手向裁判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互相交流,否则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除现场裁判、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理论赛场和实操赛场的选手工作区域。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4.实操竞赛对社会开放。观众可在参观时段到比赛现场参观和体验,期间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与选手交谈或从事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活动。
5.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力操作。如遇仪器、设备故障应及时报裁判员处理。
(三)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的出场顺序和竞赛工位在赛前抽签确定。
2.在竞赛中,参赛选手需在确定的设备上完成竞赛任务。
3.在竞赛过程中,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结束竞赛。选手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
(四)赛场须知
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尊重评委,服从赛场工作人员指挥。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在2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的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1)裁判员必须对竞赛工作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维护赛场秩序,确保竞赛客观、公正、公开进行。
(2)裁判员需熟知本次考评的技术内容、要求和评分标准等相关技术条件。
(3)裁判员必须在实际操作考试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对设备验定无误。
(4)裁判员对试题内容、分析操作步骤不得对参赛选手作任何解释或提示,并检查参赛选手使用的设备、仪器是否按要求进行操作。
(三)其它
本次竞赛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2015年广东省汽车营销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4号楼209室
联 系 人:马路平
联系电话:020-86329264
电子邮箱:mlup@163.com
附件:
1.2015年广东省汽车营销技能竞赛报名表;
2.2015年广东省汽车营销技能竞赛初试日程安排表;
3.2015年广东省汽车营销技能竞赛决赛第一阶段日程安排表。